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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新闻 / Group news

七项措施确保中、小学派驻保安员工作不出闪失

发布时间:2014-10-16

  进入4月份以来,全国先后发生了多起伤害中、小学生人身安全的恶性案件后,胡锦涛总书记作了重要批示。公安部、各级政府召开紧急会议,对中、小学校园周边安全工作进行研究部署。中、小学生安全问题已上升为国家高度,引起全社会的高度重视。自公司于5月4日接受市政府要求向中、小学校园派驻保安员工作以后,迅速行动,狠抓落实,多次召开会议研究此项工作。为了将这才项政治性任务完成好,长春市保安总公司成立了专门的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切实可行工作方案。其中七项措施确保中、小学派驻保安员工作不出闪失。
  一、实行一把手问责制。总经理、副总经理、执勤大队大队长为第一责任人,校园保安工作出现问题,一律追究“一把手”责任,严厉查处。
  二、要求各大队制定校园《安保方案》和《突发事件处置预案》。
  三、对保安员进行严格的政审。保安员上岗前政审比以往更严格并增加了审查其家庭情况和心理健康状况,严防有前科劣迹和心理不健康人员担任校园保安。
  四、严格做好保安员岗前培训。除保安培训学校所设针对校园保卫工作的培训科目以外,还专门聘请区教育局和学校相关同志为保安员另外培训2课时。加深保安员对校园保安工作的认识。
  五、为保安员配备装备及器械。为保安配备了防刺服、防割手套、防暴叉、催泪枪等装备、器械,切实保护保安员自身安全,提高安保防护能力。
  六、建立健全校园保安员各项规章制度。
  七、加大督导检查工作。督导检查工作由总经理、分管执勤大队副总经理、大队长、中队长定期到中、小学保安岗点检查,公司督察大队每天对全公司范围的校园保安进行检查。特事特办,特殊情况各级领导随时到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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