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6年2月26日晚23时20分左右,二道分公司派驻富维—江森保安员王绍波执勤时,发现萍田公司的一辆6597号叉车向厂区西门驶来,王绍波将叉车拦下,进行检查时发现驾驶员脚下有一个黄纸袋,王绍波对司机询问其是什么物品时,叉车司机既说不出车上是什么物品,又出具不了任何证明物品的出厂单据。王绍波立即将情况向保安班长和客户主管汇报,并把叉车司机带到值班室,相关人员到现场后,打开黄纸袋,发现里面是机头料和黄色颗粒,都属于富维—江森的生产原料。经询问,叉车司机赵某承认了私藏夹带生产原料的事实,原以为快到凌晨时夜深人静,保安员也该困了,检查就不那么仔细了,没想到保安员工作十分认真,将生产原料截获,客户安保主管将司机赵某带走送到萍田公司接受处理。客户单位领导得知此事后,对保安员王绍波提出了表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