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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问题月清月结制度和集团年度综合工作考核奖惩方案



在2013年4月8日上午召开的集团3月份月工作总结例会上,为了从严治队,强化管理,集团推出了各分公司(大队)问题月清月结制度和2013年度长春保安集团综合工作考核奖惩方案两项重大新举措。
问题月清月结制度主要是要求各分公司(大队)及所属中队对当月存在的保安员政审、保安员协议签订、保险信息报送、合同签订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要在集团当月工作总结月例会当天,集中、统一进行解决。为了提高解决问题的工作效率,责任中队长和所属分公司(大队)经理,月例会当天全天都在集团办公,集中精力解决问题。能立即解决的立即解决,无法立即解决的要拿出集团认可的问题解决方案和设定整改期限,并以书面材料报集团备案,集团将对整改结果进行跟踪、督办。
2013年度长春保安集团综合工作考核奖惩方案的考核对象是各分公司(大队),按月及年度,从岗位发展能力、客户(岗位)流失率、劳务费回款率、安全(责任)事故控制能力、基层岗位管理能力、常规工作完成质量等六个方面对各分公司(大队)进行考核。考核实施百分制,按照六个方面工作考核总分,确定优秀、良好、合格三个等级,按照等级及方案相关规定予以分公司(大队)及责任人奖惩。
两项重大举措的推出,标志着集团按照现代企业发展要求,加快了规范化、制度化、现代化治理企业的步伐,将有力地提高分公司(大队)各级管理人员的责任心、紧迫感、执行力,对提升保安队伍管理水平、服务水平、服务质量将发挥重要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