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2013年6月3日上午召开的集团分公司(大队)经理周例会上,针对全国及长春本地发生的以季节性为特点的几起火灾、爆炸安全事故,总裁潘丽颖要求各分公司(大队)从现在开始利用一周的时间,由经理亲自带领中队长到所属重点岗位进行安全大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各类安全隐患,防止发生安全事故,造成经济损失。潘丽颖强调,在安全大检查的过程中,能自行解决的“四防”安全隐患问题要及时排除和化解,需要客户单位解决的,要向客户单位送达书面《安全隐患整改建议书》,由客户单位盖章、领导签字后存档备案,以便出现问题时有据可查,分清责任。各分公司(大队)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对所有重点岗位必须要全部检查到位,绝不允许存在漏查的盲点、死角,如因此发生问题,将进行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