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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促进吉林省保安业的健康发展,树立先进典型,全面深入贯彻落实《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吉林省公安厅决定从即日起至11月末,在我省保安系统开展“争先创优”活动。评选“保安服务业先进单位”、“保安服务业监管部门先进单位”、“保安服务业监管优秀个人”、“十佳保安员”和“优秀保安员”。将在全省“十佳保安员”中产生“全国十佳保安员“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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